现场监督公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2008-08-15
此项公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避免债权人在会议过程中发生纠纷,事前,公证人员向破产管理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在整个现场监督的过程中,公证员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职业精神依法核实债权人身份、对整个会议过程及最后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进行了现场监督。
此项公证涉及的普通债权人就有80余人,债权数额大,仅核实债权人身份用了近一个小时。现场监督公证保证了债权人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整个过程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历时三个半小时,所有到场债权人对现场形成表决结果均无异议。
(北京市恒信公证处 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