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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之声丨什么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 发布时间:2024-01-23

送法“零距离”

传递“证”能量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充分发挥公证机构法律服务职能

增强首都百姓法律意识

提供便捷精准法律服务

北京公证开设“公证之声”栏目

汇集普法合力

公证员们化身普法宣传员

用专业视角和丰富经验

讲解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以案普法 理顺情感

说透道理 释明法律

当债务人、担保人

应履行到期义务

而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时

债权人可持经过公证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并持该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什么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的优势是什么?

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公证员王兆彬

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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