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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公管处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座谈、沟通强制执行公证工作

  • 发布时间:2010-05-07

  为落实《北京市公证队伍“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证公信”主题教育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环节的规定动作,并为下一阶段首都公证事业的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510,市局公管处处长王桂芳、市公证协会会长王士刚、监事长周志扬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沟通、调研。市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执行二庭庭长田健、执行三庭庭长雷运龙热情接待了我处及市公证协会领导,双方举行了热烈且卓有成效的业务座谈。

 王桂芳处长介绍了我市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开展的总体情况,提出了当前工作中需要向审判机关执行部门沟通、会商的共性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想法,并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长期以来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认可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张美欣局长对当前我市强制执行公证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对其长远发展表示充分的支持。张局长明确指出:第一,从法院司法裁判的实践经验,发挥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作用有利于解决当前诉讼爆炸、案多人少的问题,有效的减轻诉累,快速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第二,公证方式很有优势,不仅在于通过事后强制执行处理矛盾,更在于预防在先,对各类违约行为形成有效威慑,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生活;第三,关于拓展新的公证债权文书领域的规划值得鼓励,下一阶段可以通过两个系统之间更加频繁、深入的沟通、交流来形成共识、壮大声势,促进首都公证事业的发展,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首都和谐做出贡献。

其后,双方参会人员还就公证债权文书的范围、执行金额的核实、执行异议复议程序以及公证事项办理、执行证书的写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下一阶段建立信息反馈沟通机制达成共识。下一阶段,双方将采取联合调研、专题论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办理,提高公证人员办证水平,更加充分的发挥强制执行公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特有职能作用。

(市局公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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