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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与高院就强制执行公证进行沟通

  • 发布时间:2012-07-24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公证队伍恪守职业道德 维护公证公信主题教育方案》,为首都公证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510,市局公管处处长王桂芳、市公证协会会长王士刚、监事长周志扬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座谈。

王桂芳处长首先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长期以来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认可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我市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开展的总体情况,提出了当前工作中需要向审判机关执行部门沟通、会商的共性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想法。市高院执行局张美欣局长对当前我市强制执行公证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对其长远发展表示充分的支持。双方参会人员还就公证债权文书的范围、执行金额的核实、执行异议复议程序以及公证事项办理、执行证书的写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沟通,双方对建立信息反馈沟通机制达成了共识。下一阶段,将采取联合调研、专题论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办理,提高公证人员办证水平,更加充分的发挥强制执行公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特有职能作用。  

                      (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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