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公证处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发布时间:2013-01-17
近日,华夏公证处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是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重要依据。
此次学习重点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适用对象、处分种类、具体条规等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公证处公证人员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提升了全体公证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业素质,推进了公证处党风廉政建设。
今后的工作中,华夏公证处将把学习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作为加强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北京华夏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