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登录,退出

本栏目内容仅供内部人员工作参考,严禁外传,一经发现资料外泄,我们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我知道了(5)

世界知识产权日丨北京公证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 发布时间:2024-04-30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对建设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

多年来,北京市公证行业积极响应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运用公证手段,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今天是4月26日

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北京公证特开设专栏

为您讲述

首都公证行业

保护知识产权的

履职故事

案例一


近年来,多家电商网络平台上存在涉嫌出售侵犯某企业商标权的商品,该企业为固定证据并维护合法权益,多次向长安公证处申请对其代理人从上述电商网络平台上所购的相关侵权产品办理接收订购物品的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金东霞和公证助理赵淼均会与申请人一同来到邮寄地点,对收取快递过程,对物品拍照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公证书。该企业在拿到公证书后,向各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证书亦被法院采纳,最终企业的维权诉讼胜诉,获得相应赔偿。


案例二


公证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某相关商标并已经使用多年,某手机公司因其推出的品牌App系统,主张申请人持有的商标无效,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在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师圣伟、公证员助理宋宏林监督下,公证申请人通过在浏览某地图网站、某点评网站,以及网友拍摄的街景,证明公证申请人使用商标在先,最终被有关部门认可,维护了自身正当商标权。


案例三


公证申请人为某知名第三方服务平台,该公司在业内所占市场份额极大,导致其他公司使用与其类似商标名称,在搜索平台上发布相关链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向开罗、公证员助理刘云博陪同公证申请人浏览搜索网站,对使用该公司的几个驰名商标进行搜索,找到多个类似企业商标的链接,通过对显示内容的保全,证明了“冒名”企业存在侵权行为,最终侵权链接得以删除,维护了申请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公证员张元利参与调解原告公司与A公司间商标侵权案件。原告公司作为商标权人,拥有注册商标,用于其餐饮服务产品。本案的实际侵权人是一位挂靠在A公司从事外卖餐饮服务的女士,她开设的餐饮店字号因包含原告公司注册商标中的两字,且同为餐饮类服务,属于商标性使用,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一审判决其须赔偿原告2万余元。后该女士以A公司名义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张元利参与调解,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实际侵权人的餐饮店因经营不善已终止经营并产生亏损,无法履行一审判决。原告公司董事长在与调解员和侵权人沟通后,对侵权人表示体谅,决定在本案放弃追究上诉人(侵权人)赔偿责任,选择以撤回起诉方式结案。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积极运用公证手段,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成立了“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组成“知识产权保护公证研究中心”,利用“公证云”以及“长安云”在线存证系统,不断提升电子证据保管服务能力和效率。在著名的“乔丹案”中,长安公证处办理的多起保全证据公证,得到审判机关的明确认定,在案件证据认定中起到关键作用,“乔丹案”被纳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此外,长安公证处与首都版权协会签署“数据资产保护”合作备忘录,全方位做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长安公证还被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知产中心)是依托于北京市国信公证处,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并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授牌成立的北京市第一家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的机构。

知产中心自成立以来,按照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的相关要求,积极对接行政、司法、知识产权行业协会、仲裁、调解、鉴定等保护渠道和环节,推动构建“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截至2024年3月31日,知产中心办理在线存证业务80万余件;在线商标转让声明2400余件;在线公证业务咨询1000余人次;宣传130余次;举办参加研讨交流活动80余场;签署战略协议100余份,获得当事人好评与赞许。2024年,北京市版权局授予国信公证处(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北京市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称号。


会员登录

普通会员

公证员

公证员助理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