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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线上专题培训 │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北京公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公布时间: 2023-08-07
  • 文章来源:

各区司法局,市公证协会,方圆公证处、长安公证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北京公证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局2023年第2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细化责任清单,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北京

公证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公证行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为公证行业坚持“政治、政法、国家、公益”四大属性,对标对表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是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新时代首都发展“本质上是首都功能的发展、根本要求是高质量发展”,要充分挖掘“四个中心”“四个服务”蕴含的巨大能量,不断开拓具有首都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公证行业立足首都、服务首都,坚持和首都功能定位同频共振,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明确了具体目标。

(三)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公证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法律保障。为公证行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指明了努力方向。

(四)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是解决行业自身存在问题的现实要求。目前公证工作距离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党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执业为民理念有待进一步夯实;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均衡性和可及性有待进一步强化;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人才梯队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公证行业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总体目标

新时代北京公证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执业理念进一步夯实。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捷化程度显著提高。公证服务保障首都“两区”建设和“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持续深化。公证行业发展环境、执业保障进一步优化。公证人员队伍规模稳步扩大,高端领军人才比例明显增长。奋力实现新时代新征程首都公证工作现代化。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全面强化政治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证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持续推进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培训,组织全体公证人员持续开展党史党建大讲堂活动。精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公证执业理念教育,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行业集中理论培训。全面加强行业警示教育,编写案例汇编,定期通报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3.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市公证协会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对行业基层党建的业务指导。建立公证机构重大事项党支部会议前置研究把关制度,严格执行公证机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意识形态“月分析、季研判、年总结”制度。向市属公证机构选派有丰富党建队建经验的干部担任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加强特色支部建设,培树行业党建品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4.全面强化人民性、公益性。拓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范围,将见义勇为纳入公证法律援助事项。严格执行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和减免收费政策,坚持对低收入群体及优抚对象提供便利服务。将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公证机构及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年度公证质量检查。每家公证机构每年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不少于2场,每名公证员每年办理公证公益法律事项不少于20件,每年参加其他公益法律服务不少于20小时,公证机构对超额完成指标的公证员可给予适当补贴。

5.持续推进均衡性、可及性。合理布局全市公证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证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结合需求增设##室和##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公证,持续打造“半小时公证服务圈”。指导方圆、长安等公证机构加大对城市副中心、经济开发区、昌平回天地区公证力量的精准帮扶力度。加强对远郊地区、力量薄弱公证机构的对口帮扶。选取部分区开展“社区(村)公证服务顾问”试点工作,建立公证员联系司法所制度。

6.有效提升服务性、便民性。坚持服务社会、执业为民,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每年视情持续推出公证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深化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清单制,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服务中小微企业绿色通道“一网通办”“跨省通办”“遗嘱公证集中办理服务周”“公证服务周末不打烊”等利企便民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

7.全力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需求,强化针对性调研,指导公证机构进一步做好航空航天工程、金融科技创新、对外经贸交往等高精尖领域的法律服务保障。指导怀柔区、海淀区、昌平区所属公证机构结合地理区位优势,通过签订协议、驻点服务、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全力服务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发展。

8.全面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公证法律服务。广泛拓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公证同行的交流合作,汲取先进经验应用于我市公证实践。深化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为海外中国公民、“一带一路”沿线中资企业从事民商经济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有效提升对台“一站式”公证服务中心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开辟涉外、涉港澳台专门窗口或绿色通道,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不断提升北京公证对外影响力。

9.积极拓展创新公证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巩固发展传统公证业务领域,制定完善传统服务事项的业务规范,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服务流程,研发新的业务增长点。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业务实践,努力满足新时代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业务、全时空”的公证服务需求。

10.持续强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为首都科研院所、企业及发明创造权利人提供防范技术泄露、知识创新保护等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扎实开展“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工作,为企业境外专利申请、转让、许可、涉外诉讼和国际仲裁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加大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的帮扶力度。选取2-3家实力较强的公证机构作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公证综合服务能力总体提升。

11.积极参与首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指导公证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和纠纷化解,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属地政府指派的重点任务,在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矛盾预防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公证法宣传日、全国助残日、重阳节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作出应有贡献。

(四)健全行业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

12.切实发挥市司法局统筹指导作用。强化市司法局在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公证管理政策、规划调控行业发展方向、明确管理标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区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监管举措,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上下贯通、协同有效的公证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改善执业环境,完善执业保障,为行业稳健发展搭建平台。

13.有效落实区司法局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区司法局对所属公证机构在党建、组织、人事、业务、财务、档案等方面的监管责任。认真执行司法部《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持续加强区司法局对所属公证机构及人员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核实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所属公证机构在体制机制改革、业务创新等方面的试点工作,区司法局须逐级请示批准后方得允许开展。

14.全面履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坚持“行业协会要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市公证协会在党建队建、业务指导、行业惩戒、教育宣传、理论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职责作用。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和市公证协会联席会议机制、重大决策会商机制、日常工作交流机制和行业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投诉多发公证事项,细化##流程、规范文书格式、出台行业规范指引。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则意识和职业素养。

15.建立健全公证机构内控管理制度。认真梳理公证机构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权责,建立职责明确、权限清晰、好使管用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公证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公证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压紧压实公证机构“一把手”责任。建立健全公证机构质量内部管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公证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完善公证机构对违法违规违纪公证人员内部惩处机制,必要时予以清退。

16.持续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公证协会、公证机构依职责分别制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应对方案。进一步强化公证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加大对重大、敏感、涉众公证事项请示报告及监督指导力度。建立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协同督导监管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公证价格收费联合执法检查。编撰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制度汇编,研究制定行业合规手册,作为教材及时组织培训,不断提升行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7.进一步完善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在行业监管中的“风向标”作用,持续加大对涉抵押房产转让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高风险业务的监督指导和风险防范力度。积极与公、检、法、安全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和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行业衔接配合,建立健全涉公证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机制,持续强化案件查处及人员队伍管理。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信访投诉举报精细化管理,精准掌握底数,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对信访投诉举报较多的公证机构进行点对点驻场督导。持续完善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跟踪办理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公证协会及有关公证机构参加的重点案件会商会,着力推进群众急难愁盼和疑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矛盾化解责任制,将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化解工作纳入公证年度考核范围,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对策,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提级办理。

(五)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保障

18.稳妥审慎研究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结合首都工作实际,研究推进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特点的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风险防范。加强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市委政法委等上级机关对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与支持,进一步明确行业发展思路,为行业创新发展争取政策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市发改、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联系对接,推动形成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协同配合的大工作格局。

19.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公证行业##系统、监管系统和业务数据库建设,利用信息化平台不断改进行业监管。鼓励公证机构综合运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对公证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业务创新的监督指导,确保行业稳健有序发展。加强涉公证信息共享需求调研力度,持续完善《公证行业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加强与公安、民政、规自、卫健等部门对接会商,不断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

20.持续推进公证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稳步扩大党员公证员规模,坚持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开展行业领军人才评选,从行业领军人才、专家型人才、青年骨干人才三个维度打造行业人才队伍,组建行业人才库。通过“大手拉小手”等方式,加大对远郊地区公证机构在人员发展方面的帮扶力度,选派专家型人才联系远郊地区公证机构,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组织公证行业与法学会、在京法学院校联合开展公证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推动高校开设公证实务选修课程,探索开展公证行业优秀骨干人才到高校兼职授课。打通高校优秀法学毕业生进入公证机构实践锻炼通道,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储备优秀人才。着眼服务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加强涉外公证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持续扩大公证队伍规模。

21.全面加强行业基础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调研力度,针对行业突出存在的共性问题,每年至少推出1项系统性调研。注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每年到16个区司法局及24家公证机构调研走访,实现全覆盖。引导行业加大对公证领域前沿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投入,推动开展京津冀公证法律服务论坛,评选优秀调研成果并编辑出版,全力营造良好的行业学术氛围。加强行业调研力量培养,以市公证协会调研部为依托,遴选优秀人才组建行业常态化调研工作专班,并在重大调研任务中培养和锻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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