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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夏都公证处集体学习《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 发布时间:2019-07-11


5月31日,延庆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组织北京市夏都公证处开展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专题学习会,全体公证员参加了学习会。会上,公证处主任针对《条例》中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重点对条例的第六十七条违法建设内的物品处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读。与会公证员结合多次参与拆违工作的实际经验,依据对公证参与违建拆除工作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公证处主任强调,《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为疏整促”专项行动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撑。公证处作为经常参加区域违建拆除联合执法的部门,熟练掌握条例内容显得尤为重要。主任要求,全体公证员在会后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据悉,为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力争成为学习型科室,夏都公证公证处采取了四项举措:一、要求全体公证人员加入由主管局长卫宏岗建立的业务研讨群,认真学习群内发布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二、将每周五下午定为业务学习日,定期开展专题知识的学习研讨活动;三、针对已办结的案件定期开展卷宗自查互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互相交流学习。四、及时通报其他处出现的涉访涉诉公证案件,集体讨论分析原因,并有针对性提出应对措施,提高接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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