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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审核严又细 姐妹理解齐夸赞

  • 发布时间:2018-03-20

公证审核严又细 姐妹理解齐夸赞

去年年底,北京市首佳公证处接待室里来了三姐妹,神神秘秘交头接耳边问边记录,这引起了值班公证员王海红的注意。多年的经验告诉她,这家人一定有问题。于是,按照常规给她们开出了几份人事档案调查函,并在记录本上特别注明——要注意!经询问三姐妹的父母都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商量好由小女儿继承。王海红问她们父母是否为原配,一共生了几个子女,她们表示生过四个女孩,大女儿很早就去世了,但是没有孩子。一周后她们将调函送回来,经查阅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大姐的档案里并没有其婚姻子女情况记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死亡的,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大姐到底有没有子女是重点审查的内容,王海红再次询问,三姐妹支支吾吾不置可否。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呢?王海红耐心地给她们宣讲法律知识,告诉她们公证继承必须依法办理,不能遗漏一个继承人,北京的房产价值奇高,出现错误是要赔偿的法律是严肃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姐妹一开始不太理解,认为程序繁琐,太较真。公证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她们理解了,说出大姐有过两次婚姻,没有生育过子女,但是丈夫与他人有一非婚生子女,并未与大姐形成抚养关系,且有法院判决书,不知道能不能当证据?公证员告诉她们可以与法院联系查询一下判决书的真伪,核实清楚了就能使用。接下来的几天,王海红积极与法院、存档单位等部门联系,核实情况,最终调查清楚了,大姐无子女,丈夫的非婚生子女未与大姐共同生活,双方未形成抚养关系,并不享有继承大姐遗产的权利。公证人员的努力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日前,该公证事项已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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