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诚公证处公证员魏兰英为申请人免费办理《遗体捐赠声明》公证
- 发布时间:2012-09-06
申请人王某于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海诚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体捐赠声明》公证。
王某提交了身份证、户口簿、《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后,公证员询问了其办理公证的动机、目的,告知了其在签署《遗体捐献声明》后所应承担的责任。王某表示其自愿捐献遗体,已明确相应的责任,并委任了捐献遗体的执行人。公证员助理王尊为王某起草了《遗体捐献声明》,制作了谈话笔录一份。
公证处免予收取了全部费用,并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于当日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北京市海诚公证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