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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送法进社区  农村发展添保障

  • 发布时间:2007-08-31

    在《公证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北京市利兆公证处(原昌平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史彦林主任的领导下,深入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胡庄村,进行题为“昌平区迎奥运,学法律,《公证法》宣传咨询活动”。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伴随着昌平区十三陵镇胡庄社区支部委员会组织的秧歌队的秧歌,活动在胡庄社区支部委员会举行。公证处主任史彦林带领公证员进行《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耐心的向当地群众讲解公证机构性质和公证的职能作用,并通过贴近百姓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案例和发放宣传册的形式使百姓了解公证在其生产、生活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通过宣传活动,当地的百姓进一步了解了公证预防纠纷,杜绝矛盾的作用,同时,当地百姓通过宣传活动学习到如何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利兆公证处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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