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证行业服务承诺书
- 公布时间: 2010-08-31
北京市公证行业服务承诺书
为了提高公证公信力,树立北京公证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优质、高效地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公证服务,北京市公证行业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执业。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收费。公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三)廉洁服务。公证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礼金和馈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优质高效。本着优质、高效的原则,从公证事项受理之日起算,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出证,遇紧急、特殊情况可以约定出具公证书的时间。
(五)言行规范。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语言规范,不搪塞,不推诿。
(六)便民服务。当事人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预约办理公证,对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以优先办理。
(七)保守秘密。公证处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公证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
(八)法律援助。对经过法律援助机构认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适当减免公证费。
(九)投诉必复。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对当事人的投诉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尽快答复。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电话:010-58575636 010-5857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