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封信的当事人是一位女士,她有一双视力模糊、基本看不见东西的眼睛,但脸上却总是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前不久,当事人和她的母亲来到方圆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了解情况后,公证处当即启动残疾人办理公证绿色通道,指派公证员潘静接待并为当事人解答咨询。
潘静告知她们,残障人士申请办理公证可依据规定申请减免公证费。办理公证时,由于当事人无法看清公证材料,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潘静将所有的材料一字一句地给她宣读,并不厌其烦地进行通俗易懂的解释。
公证受理审查程序完成后,潘静马不停蹄地完成后续核实工作,及时出具了公证书,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为她邮寄公证书,但“倔强”的当事人坚持要亲自来公证处领取。
9月3日,当事人来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得知潘静出差了,便要亲自给她写一封感谢信。考虑到当事人的视力问题,公证员助理建议根据她的口述为其打印一份感谢信;或者当事人口述,公证员助理代为转达,但都被拒绝了。当事人说:“一定要亲自写,才能表达感激之情,”写信的过程中还半开玩笑地说:“不能让公证员看了以为是三岁小孩子写的,”于是,她一遍一遍地打草稿,一个多小时后,这封只有65个字,却写得很漂亮、充满真情的感谢信,终于写好了。
当事人离开公证处时特别叮嘱,希望在场的公证人员一定要转告潘静,她在这次公证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感受着公证处和公证员的人文关怀,她感谢公证员的无私付出。
那一刻,公证人员们明白了当事人坚持要亲自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那份倔强和用意,大家的心里暖暖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方圆公证处表示,为让残疾人在公证法律服务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公证处将继续加强残疾人专项公证法律服务,体现人文关怀,促进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