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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母亲节的特殊礼物——公证助离异母亲获得抚养权

  • 发布时间:2021-05-10


母亲节前夕

北京市国信公证处

办理了一项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公证

帮助一位母亲

顺利取得孩子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实现。如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则可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实现抚养权变更。


张女士与前夫两年前协议离婚,当时孩子五岁。因为前夫的经济条件优于自己,且公婆都在北京,考虑到较好的物质条件有利于孩子成长,张女士忍痛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两年来,前夫并没有阻止张女士对孩子的探望,但是几个星期才能见一次,张女士对孩子的思念越来越重,而孩子已经上小学,孩子爸爸工作很忙,没有时间辅导孩子学习,爷爷奶奶也没有多余精力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基本属于放养状态。


为此,张女士希望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且自己目前的经济条件也有所改善,生活工作很稳定,足以照顾好孩子的生活与学业。


与前夫商量后,二人来到国信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事宜。起初孩子的父亲还有所顾虑,在公证员的耐心询问和利弊分析后,二人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共识,认识到孩子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父母应从孩子角度出发,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于是,二人签署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员提醒孩子的父亲,没有抚养权,不代表没有抚养义务。除了给予抚养费外,也需要时常看望、关心、陪伴孩子,履行好非直接抚养人的责任。


母亲节前夕,张女士拿到了公证书,这份公证书成了她的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温馨提醒 

让每个孩子拥有幸福的童年,是每一个家长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离异夫妻、孩子父母对待抚养权问题务必慎重。如父母任何一方遇到此类问题,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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