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明公证处学习关于加强公证从业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02
11月13日上午,北京市公明公证处召开全处会议,传达学习北京市公证协会党委下发的京公协党发【2019】13号文件精神。
文件上提出,关于加强公证从业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要求。通过学习通知中不得有的十四项行为,公明公证处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论是在工作时间内外,绝不从事与职业、职务不相称的活动,做到严格遵章守纪,维护公序良俗,树立良好形象。公明公证处也将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关注全体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