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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夏公证处精简公证证明材料落实“放管服”改革

  • 发布时间:2019-05-29

北京市华夏公证处精简公证证明材料

落实放管服改革

 

近期,北京市华夏公证处精简公证证明材料,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出如下举措:

一是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坚决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依法依规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证明材料,厘清申请人举证后需公证处核实的证明材料,完善公证处与区婚姻登记处、区拆迁办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提高公证各环节的工作效率。根据公证业务不同类型特点,合理缩短办证周期:涉外公证最快两个工作日出证;不涉及财产的民事类公证、经济类公证最快一个工作日出证;保全、监督类公证最快三个工作日出证。

三是积极开展便民和民生公证服务。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试点,进一步扩大服务事项范围,将公证事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高公证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引导公证员积极受理、主动热情服务,重点办好遗嘱、小额继承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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