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信公证处为孤寡老人办理 意定监护公证 解决养老问题
- 发布时间:2019-05-29
北京市国信公证处为孤寡老人办理
意定监护公证 解决养老问题
市民李荣庭老人年过八旬,无儿无女,没有亲人在身边。其邻居崔育杰先生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义务照顾李老先生的日常生活起居,几次从生死线上将李老先生救下。但随着崔先生逐年年纪加大,无论从体力上还是客观护理经验上,照顾李老先生的负担也越来越大。为此,李老先生和崔先生都希望找到专业的养老机构,对李老先生进行专业的护理和养老。但是,在办理养老院入住的时候,他们犯了难,因为在入住前,专业养老机构必须要求老人有监护人,而李老先生作为孤寡老人,没有监护人可以帮助他。为此事,他们奔波了很多年,问题都没有解决。
随着201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正式实施,其第33条规定了“意定监护人”的概念,规定在本人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可以事先设定自己在未来失能失智状态下的监护人,在自己失能失智的情况下,由监护人为其进行医疗住院、大病抢救、养老看护、骨灰安葬等诸多方面解决了诸多迫在眉睫的问题。
近日,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记者走进北京市国信公证处,见证了李老先生为自己选择意定监护人的过程。而公证的介入是意定监护制度真正能够落地实施的重要抓手,也真正体现了公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