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廉洁自律拒收现金
- 发布时间:2018-10-15
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廉洁自律拒收现金
近日,当事人王女士来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咨询,称自己名下有两套房产,这些年她一直跟儿子生活,想立遗嘱将两套房留给儿子张某个人所有。公证员刘莉玲仔细审查了王女士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得知,王女士的丈夫已去世,两套房虽然在王女士名下,但其中一套房产是王女士的丈夫在世前购买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员随即告知王女士将此房产作为其个人财产立遗嘱给儿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王女士表示认可,公证员一次性告知了其需要准备的公证材料并为其预约好办理公证的时间。
在办理公证的当天,王女士在递交的户口本内塞了一沓现金递给公证员,对公证员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表示感谢,让她少跑了好几趟公证处。公证员果断将现金退还给当事人并按照相关程序为王女士办理了公证手续。临走时王女士激动地拉着公证员的手说,没想到自己能这么顺利、顺心、高效地办完了公证业务,她感动得留下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