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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夏公证处规范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业务

  • 发布时间:2018-04-17

北京市华夏公证处规范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业务

近日,北京市华夏公证处规范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业务,提出如下要求:一是明确办理所需材料。转让方与受让方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函、股东会决议(该决议需经2/3以上股东签字同意)。二是规范办理流程。需由公证人员将微信公众号的名称、微信号、认证详情、主体信息、运营者、原始ID等内容实时打印出来,由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转让方是否知悉公众号登录密码;双方在《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签字、盖公章。三是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口头和书面告知当事人办证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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