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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夏公证处为外地户籍人员办理婚姻声明公证

  • 发布时间:2018-02-23

北京市华夏公证处为外地户籍人员办理

婚姻声明公证

近日,杨某因投靠子女将户口迁入北京需要办理未再婚声明公证,向北京市华夏公证处提供了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丈夫的死亡证明。经查,杨某的户籍所在地在山西省某市区。为核实杨某的婚姻状况,公证员赵蕊通过查号台,查询到杨某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的电话,与该婚登处取得联系后,说明了需要核实的内容和原因,该婚登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是否可以核实,但公证员迟迟未得到回复。后公证员再次致电该婚登处,工作人员表示经过请示可以通过邮寄公函的方式核实。公证员随即向该婚登处邮寄了婚姻登记情况查询函,以公函的方式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情况。核实无误后,公证员联系杨某,及时为其办理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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