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潞洲公证处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贯彻《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 发布时间:2018-01-12
2018年1月10日下午,北京市潞洲公证处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贯彻《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和规范北京市公证机构收入分配的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改朝,公律科科长刘艳荣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公律科科长刘艳荣向全体人员传达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并要求公证处全体人员认真领会上级精神,组织开展讨论,制定并完善相应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并按时上报市、区司法局备案。公证处主任翁庆国代表全体人员进行了表态,表示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并组织好讨论,按要求不断完善公证处收入分配制度。
最后,张改朝副局长做了总结发言,对潞洲公证处去年以来的各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大家认真学习落实好文件精神,在接下来的工作更加突出公证质量建设,继续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