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燕副局长到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传达市局党委文件精神
- 发布时间:2017-06-05
2017年5月22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组织处处长王桂芳、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萧骊珠到长安公证处传达市司法局文件,宣布长安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派决定。长安公证处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萧骊珠处长主持。
会上,王桂芳处长宣读了《北京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调整局属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马燕副局长通报了市局党委决定,由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兼任公证处党支部书记,选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副处长何宗慧同志担任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周志扬主任表示,感谢市局党委一直以来对长安公证处的关心和支持,对何宗慧同志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何宗慧同志能够尽快融入到长安公证处这个大家庭,把长安公证处的党建工作做得更好;何宗慧同志表示感谢市局党委的信任,服从市局党委的决定,并将尽快适应角色转换,不负市局党委的期望,切实履行起专职副书记的职责。
马燕副局长在会上做了讲话,她指出,公证处主任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由公证处主任担任支部书记,符合一岗双责、从严治党的要求。选派优秀专职党务干部到直属公证机构,一直以来是市司法局在党建工作方面的亮点做法。市局党委对长安公证处的党建工作寄予厚望,周志扬同志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整体上把好关;何宗慧同志要尽快适应公证机构工作特点,进一步发扬长安公证处的优良传统,与支部班子成员一起努力,在全国范围内打出党建工作品牌。
针对首都公证行业党建工作,马燕副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第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在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要坚定党的领导,保障公证行业发展路线、方向的正确性;公证人员作为法律从业者,更要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意识,在公证事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第二,要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的政治风气、人文社会环境都有了很大转变,我们要在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充分了解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定,在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探索出具有首都公证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
第三,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公证从业人员在做好公证业务的同时,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提高自己的境界,在政治上、法律上做到心中有数,在做人、做事方面有一条纪律红线,并在工作生活中严守自己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
第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要按照市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结合公证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认真查摆,做好各阶段规定动作。要认真落实市局党委《“党徽闪耀践忠诚,党旗飘扬保平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及“规范执业行为,提升公证公信力”主题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真正解决一些问题,通过党建工作带动首都公证行业在公证质量、队伍面貌等方面有一个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