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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方公证处为光明楼小区火灾受损居民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 发布时间:2017-04-27
   北京市东方公证处根据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的申请,为光明楼小区21号楼火灾受损的居民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工作人员回忆,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上午七时许,东城区光明楼小区21号楼西侧顶层发生火灾,因该楼老旧,顶层屋顶又是木料,火势迅速蔓延,很快顶层近一半屋顶被烧空,其中靠西侧的两个单元顶楼受损严重,其他单元和楼层内的物品和墙体也不同程度得受到损害。
   火灾发生后,为留存证据,以备后期开展赔偿工作需要,我处根据龙潭街道办事处的申请,为光明楼小区21号楼受灾居民办理保全证据公证。4月13日,东方公证处主任齐京凯提前考察火灾现场,与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此次保全证据的对象、范围、方式、注意事项和接洽细节,并与公证人员肖劲松一起办理了几户保全证据公证。4月14日、15日、16日公证处每天分别派驻两组公证人员赶赴火灾现场,通过录像、拍照、物品登记等方式,为受灾居民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截至目前为止,东方公证处共为23户受灾居民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
   虽然火灾发生已过去一个月了,但是火灾现场仍然触目惊心。楼层到处是残垣断壁,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焦土味,楼道里或散落或堆满残渣剩灰,被烧焦的家具依稀可见……公证人员不顾个人安危,冒着被碎渣瓦砾、木条上的钉子扎伤,被摇摇欲坠的房梁木块砸到的危险,一次又一次的跟随当事人冲到第一线,对受灾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因保全现场一片狼藉,公证人员只能站在废墟中,举着录像设备一站就是几个小时,有时甚至连一口水都顾不上喝,想的是尽可能为受灾居民留下更多的影像和照片资料。
   大火无情、人有情。此次保全证据公证不仅仅是对火灾现场情况的简单记录,更是为受灾居民送去一份暖暖的公证温情,同时也为后期赔偿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证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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