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召开党员大会
- 发布时间:2017-04-05
按照中央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2017年2月20日中午,长安公证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组织委员、副主任张浩同志主持。
在前一段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以及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长安公证处四个党小组分别召开了党小组会,开展了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每名党员都进行了发言,结合实际汇报了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并重点围绕政治、纪律、品德、作用、意识形态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作出了自我评价。在党员互评环节,同志们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为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测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上,张浩同志首先代表党支部通报了班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之后,各党小组组长汇报了各组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党员自评和互评所定等次。接着,工作人员分别发放了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测评票。张浩同志介绍了填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党员以不记名的形式填写了测评票。
参会党员能够严肃认真地对待民主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通过此次大会,全体党员进一步强化了党的观念,提高了党性修养,增强了“四个意识”,为更好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