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方公证处信息
- 发布时间:2012-11-05
11月2日中午,北京市东方公证处齐京凯主任召开全处会议,传达10月30日市局公管处召开的专项工作部署会精神,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有关登记材料公证工作的通知》复印下发给全处公证员,将会议精神传达给各公证人员,并要求大家会后认真学习讨论。
齐京凯主任在会议上再次重申十八大期间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时注意提高责任意识,端正态度,积极服务当事人,避免纠纷矛盾;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注意个人财务安全和办公用品、卷宗的安全,注意消防安全;要求各办公室安全员以及各楼层安全员切实履行职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求各业务部主任、后勤主管、工会负责人、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十八大期间公证工作的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