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公证处到天津核实档案
- 发布时间:2012-06-11
落实文革前经租房政策,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因时间久远,被继承人及被继承人的子女多已死亡,多件案件已涉及孙子女或曾孙子女继承事宜。精诚公证处为不遗漏一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范围内人员均严格调查核实。日前,公证处受理了继承人刘某等人申请的继承公证,被继承人何某在北京无档案无户籍记载,据其继孙子刘某反映,何某及其母亲刘某,均在解放前天津市和平区生活过并留有户籍。
2012年5月9日公证处主任张伏林、公证人员王峰驱车赶往天津,在经过到工厂及派出所等地的多方核实,克服工厂重组,派出所合并等实际困难,严谨仔细的完成了上述案件的调查工作。维护了公证的严肃性,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20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