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证处为敬老院老人提供服务
- 发布时间:2012-04-10
3月16日,东方公证处公证员赵晓宁和公证人员张爽到北京市某敬老院,为老人办理委托书签名公证。老人名下有套房屋,准备出售之后用钱看病,但是现在住在敬老院,身体十分不便,不能亲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特委托朋友来公证处申请,希望公证员能够拨冗到敬老院去办理。
公证员接待了代理人,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老人之前在公证处办理的继承公证,现在想要委托出售当时继承的房屋。在向处里请示之后,两位公证人员做好了准备工作,一起到了敬老院,向老人当面详细询问了情况,并将根据老人意思起草的委托书给老人读了一遍,在老人确认无误后,请他办理了公证手续,上述过程由公证人员进行了录像。
(东方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