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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发布时间:2011-10-12

 
  “各位考官、老师好,我是来自××大学的×××……”,9位通过笔试考试的考生略带紧张,一一陈述和回答提问,7位考官表情庄重,认真倾听并提出问题——这是9月22日下午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的面试现场。
   北京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蒋登林处长受邀担任本次面试的主考官,市局公管处处长王桂芳、人事警务处陈自义与我处周志扬主任、黄安江副主任、马文娟副主任、业务四部蒋笃恒主任担任考官共同对考生进行面试,市局监察处高文保处长作为督考官对本次公开招聘面试现场进行了全程监督。
   面试前,我处的大会议室已经谢绝一切工作人员进入考场,而所有的面试考生都安排在了小会议室,面试顺序也通过抽签随机产生。
   北京市司法局和我处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招聘工作,制定了严格的招聘方案,设定了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本科及硕士阶段均为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为起点的招考条件。招聘工作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考试内容有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部分,综合考察了考生的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为第二阶段面试选拔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面试考题的出具既有专业性也有针对性,通过不同的题型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自我认知、法律知识、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进行考核。一些涉法的社会热点问题也出现在其中。比如八月份刚刚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引起社会广泛争论的问题,考察了考生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看法以及对《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理解、掌握程度。一道“假如你是长安公证处工作人员,当你看到当事人与同事发生争执时,你该怎么办”的问题活跃了考场紧张的气氛,也有针对性地了解了考生面对突发情况的处理态度和应变能力。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开,在招聘考试前期,我处向市局人事警务处了解了目前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最新政策,市局人事警务处也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政策上进行了把关,对招聘的工作程序进行了指导。另外,我处分别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处网站刊登了招聘公告,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参加招聘,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相关政策和程序的要求,是我处全面落实人社部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招聘工作,为我处建立程序规范、配套完备的人事规章体系和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提供了经验和依据,为我处能够招录到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公证法律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必需的制度环境。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陆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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