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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加强硬件设施、提高办证规范

  • 发布时间:2009-07-14

  为了加强委托书、声明书、遗嘱、赠与、协议书等签字类公证事项的办理规范,防范风险、预防纠纷,北京市方正公证处于近期为所有办证人员及办证场所的电脑加装了摄像头、安装了录音电话。
  在增强硬件设施的同时,我处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了新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要求他们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提高办证规范,在严格遵循办证程序的基础上,还需注意做到:办理签字类公证时,每个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捺指纹都由公证员现场用摄像头拍照或摄像并刻盘,将盘保存在案卷内;上门办理签字类公证的公证人员应带上照相机对当事人签字、捺指纹的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并刻盘保存;如遇当事人年事已高的,建议公证人员现场录像;从户口本或其它方面了解当事人的文化程度,根据文化程度重点对文盲或小学文化程度的进行详细告知并录音或录像;办理遗嘱的,建议采用录像;通过电话进行核实的应使用电话录音,并刻盘保存在卷内,工作记录中同时指明相关录音保存的位置等等。以此加强公证人员自证行为的途径和手段。

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通讯员 邱佳
200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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