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证行业基层党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 发布时间:2024-05-23
近期,北京市公证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稳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长安公证处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计划》和市司法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等文件。
党员代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和岗位职责作交流发言。
党支部书记张浩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01
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党员、公证人员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02
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要教育引导党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方面要学习党规党纪,另一方面要树立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从小事做起,将法纪规矩刻在心上、顶在头上、扛在肩上。
03
要准确把握核心任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以“八个一”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04
要统筹协调,抓好工作结合。全体党员、公证人员要结合身边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把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全面改进提升公证工作的良好实践,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东方公证处
东方公证处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和再部署。
会上,党支部书记刘娟带头分享了学习感悟,支部党员结合前期自学成果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交流。
刘娟提出,东方公证处党支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推进我处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并就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几点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思想认识
对条例原文读懂吃透,深化对党纪知识的理解,将党纪法规入脑入心,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坚持以学促行 筑牢规矩意识
要主动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执业、履职尽责的有力支撑,将党纪学习教育和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从具体案例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增强敬畏意识。
结合工作实际 提升服务意识
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日常公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习中主动把职责摆进去。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公证为民”理念,筑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做到脚踏实地为民服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