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获锦旗,公证用心全力为民
- 发布时间:2024-04-02
一面锦旗 一个故事
一声感谢 一种温暖
首都公证人
践行使命 坚守初心
肩扛责任 积极作为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困难事
全力以赴做到让群众满意
每面饱含真情的锦旗
都展现出人民群众
对公证服务的认可
北京市正阳公证处
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一般年龄较大、欠缺相应的法律知识,对遗嘱的内容及形式把握不准确。当被继承人去世,给认定遗产范围、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等带来困难。近日,正阳公证处公证员贾旭就办理了一件因遗嘱本身有瑕疵而产生矛盾纠纷的继承公证。经了解,老人生前立有遗嘱,但这份遗嘱本身有瑕疵,老人去世后,其两段婚姻中的四个子女经多年协商,也不能按照遗嘱执行。于是,两方子女找到正阳公证处,希望能够通过继承公证完成老人的遗愿,解决家庭矛盾。
公证员认为,双方的矛盾产生于遗嘱瑕疵和互相不信任。于是,公证员在前期把调查工作做准、做细,耐心为双方讲解继承法律知识,于情于理分析利弊得失。终于,一方同意给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老人前妻的子女放弃了继承权,多年的难题得到圆满解决,公证员现场为他们出具继承公证书。当事人特意送来锦旗,对公证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高效的工作能力表示感谢。
北京市国信公证处
近日,当事人李女士前往国信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业务。据了解,被继承人(男)有过两段婚姻,第二段婚姻结婚时,女方带一未成年子女。婚后女方带子女前往外地,与被继承人无往来,之后二人诉讼离婚。被继承人本人未生育子女,生前在国信公证处订立了一份遗嘱,将房产留给其侄女即当事人李女士。
公证员芮晓旭了解情况后认为,此案的难点在于,被继承人是否与第二段婚姻关系中的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即继子女是否拥有房产继承权。在与公证处领导商讨后,结合案件事实与法院的离婚判决,公证员认为此案不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规定,从而确定了继承人的范围,为当事人办理了继承公证,出具了公证书。事后,李女士及其家属为公证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赞扬其“敬业正直,为民解忧,品德高尚,认真负责”。
近日,公证员张鑫收到当事人王先生给予的锦旗——“公正为民显担当,热情服务解民忧”。此前,当事人前往国信公证处咨询遗嘱公证业务,公证员在了解过情况后,细心详尽地为其解答相关公证问题。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公证员将每一份文件材料逐字逐句为老人宣读并解释,帮助其更好地理解相关事项。最终,在公证员热心、细致的服务下,老人顺利完成了遗嘱公证的办理。当事人十分感激,对公证员专业高效的工作水平以及热情耐心的工作态度表达了高度的赞扬。
这些来自群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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