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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5)

重阳节丨九九重阳敬老爱老 北京公证关爱同行

  • 发布时间:2023-10-23

尊老敬老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爱老助老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北京市公证行业

推出了诸多有力措施

使老年人能够

优先、便利、快捷地

办理公证业务

一起来看


常态化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2017年起,北京市公证行业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范围从80岁降低到70岁,对老年低保户、经济困难户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减免公证服务费用。2023年1-9月,全市24家公证机构累计为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2090件。


持续推进“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

北京市部分公证机构以“家事服务顾问”方式,针对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设计个性化的公证法律服务方案,“一站式”解决养老、监护、财产传承、纠纷调解等常见问题,使老龄群体实现安心养老、智慧养老、幸福养老。


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对行动确实不便、患病残疾,无法亲自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的公证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最多跑一次”。


开辟老年人##窗口

对老年人申办公证,公证机构普遍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在公证机构接待窗口配备适老用品,或由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服务提供便利。


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讲座和咨询

全市公证机构深入社区、村、养老福利机构、养老服务驿站,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讲座和咨询。结合老年人特点,重点就其关心的赡养、监护、婚姻、遗产处置、居住权以及预防##等法律问题进行宣传讲解,并针对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事项办理流程进行讲解,为老年人提供贴心全面的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

北京市公证行业

聚焦老年人遗嘱公证需求

贴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把公证办到老人心坎里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近日,张先生坐着轮椅来到长安公证处公证员韩慧面前,迅速恶化的癌症已经将他折磨得虚弱不堪,但他坚持要办理一份遗嘱公证,将自己的个人房产妥善安排。

公证员通过交流得知,张先生经历了两段婚姻,与前妻离婚后,他努力打拼培养儿子,直到儿子长大##出国留学,他才又组建家庭。张先生虽然病重,但头脑清醒,思维清晰。他明确表示,要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妻子和儿子一人一半。

事实上,即便没有这份遗嘱,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妻子和儿子也能共同继承张先生的遗产。公证员考虑到,张先生在病入膏肓之际,还想着做一份遗嘱公证,是希望给一直陪伴照顾自己的妻子一个交代,也避免自己故去后他最牵挂的家人因遗产继承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因此,在全程录像即将结束之时,公证员询问张先生:“您还有什么心里话想和孩子说吗?”

这个环节戳中了张先生的软肋,放声大哭,他擦了擦眼泪说:“孩子,今生能有缘做你的父亲,我很幸福……”这份“温情遗嘱”成全了张先生的遗愿。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近日,80多岁的陈女士来到中信公证处,咨询遗嘱公证事宜。公证员经沟通得知,陈女士老伴去世多年,她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移居海外,很少回国,小儿子多年来一直照顾着她,陈女士想在自己去世后,将房产留给小儿子,此次前来咨询遗嘱公证事宜。

在交流过程中,公证员了解到,两个儿子因赡养费问题心生嫌隙,几乎互不联系。随后,公证员询问了陈女士名下房产在其老伴去世后是否办过继承公证、其老伴是否留有遗嘱等问题,均得到否定回答。考虑到陈女士名下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其老伴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割,即使陈女士订立遗嘱,将来仍需分割,而且目前陈女士在世,家庭成员之间还能对话,一旦去世,兄弟两人很可能因为遗产分割对簿公堂,这也是陈女士不愿意看到的。

为预防纠纷,公证员耐心、详细地向陈女士讲解我国夫妻财产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关系,建议可先对其老伴的遗产进行分割,并提供若干参考方案。陈女士现场拨通两个儿子电话,公证员释法说理,调解矛盾。此后,三方又分别多次向公证员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最终,大儿子自愿放弃对其父亲遗产份额的继承权,两个儿子就老人照顾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申请先为陈女士家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后为陈女士办理了遗嘱公证。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日常遗嘱公证咨询,公证员只需告知老人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程序申请办理即可,但公证员做到了“多想、多问、多做”,预防家庭纠纷,充分发挥公证价值。陈女士多次对公证员的专业、热心和耐心表示感谢。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近日,张先生来到精诚公证处,为其多年的邻居王阿姨咨询遗嘱公证。据悉,王阿姨年近八旬,父母、爱人均已离世,唯一的儿子因精神残疾常年住院,年初自己又查出肺癌。张先生作为王阿姨的“干儿子”,一直细心照顾她,也时常去看望她在疗养院的儿子。王阿姨希望自己去世后,名下两套房子留给儿子和张先生各一套,再由张先生继续替自己照顾儿子。

公证员师语凡了解情况后,耐心为张先生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继承、监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也解释了本案的难点在于:财产由王阿姨儿子继承后,因其没有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财产无法继承;以及在张先生的接受遗赠程序中,王阿姨的儿子无法配合认可遗嘱。

结合王阿姨的情况,公证员在致电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民法院等机构进行多方了解后,为其制定了遗嘱指定监护+附义务的遗赠的公证方案:王阿姨设立遗嘱指定张先生为儿子的监护人,把“照顾”升级为依法履职的“监护人”,附义务的遗赠表达了王阿姨的心意,其所附加的“须担任儿子监护人、依法履职”的义务能够起到规范、约束的作用。对于另一套留给儿子的房产,因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结果完全一致,所以不再另外通过遗嘱进行处分,为王阿姨节省了时间成本。方案得到王阿姨和张先生的一致赞同。

考虑到王阿姨身体情况,公证员为其安排加急受理。办理当日,公证员为当事人讲清了办理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确认当事人的意愿,并讲解未来办理继承、接受遗赠、监护人身份确认时可能出现的情形及应对方式。办理结束后,王阿姨笑着说:“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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