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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佳:奔波三个月的股权继承公证

  • 发布时间:2023-01-05


  近日,首都十大最有温度公证案例发布,进一步坚定了首都公证行业践行公证服务为民的初心,激发公证人员积极投身公证法律服务的热情。


  


  案例六:《奔波三个月的股权继承公证》北京市首佳公证处




  北京市首佳公证处的公证员在疫情中与时间赛跑,前往工商行政部门调取公司章程等材料,顺利为当事人办理了继承和析产公证等,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公证人的初心和使命。


  2020年1月,当事人小吴与其律师一同来到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咨询,公证员刘莉玲接待了他们。小吴称,父亲生前是三个公司的大股东,去世后留下上千万元的股权,需要办理公证。原以为这只是一件普通的股权继承案件,没想到,接下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远远超出了刘莉玲的预期。


  小吴的父亲于2017年1月去世,婚后仅生育了小吴一个孩子。小吴的爷爷后于小吴的父亲去世,奶奶高某与爷爷在1963年离异,二人共育有包括小吴父亲在内的三个子女,离婚时子女都归小吴的爷爷抚养。1964年,小吴的爷爷与居某再婚,再婚时三个孩子尚未成年。2009年,二人立下自书遗嘱,将其遗产留给孙子小吴继承。现居某健在,仅知小吴的奶奶高某先于爷爷死亡,具体死亡时间不详。


  公证员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法定继承公证案,其中还涉及到转继承、代位继承等。刘莉玲根据小吴家的具体情况给他列出了一张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清单,其中包括小吴父亲的死亡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股权证明、公司章程、小吴奶奶高某的死亡证明、小吴爷爷的遗嘱(还需确认遗嘱是否有效)等。同时,给小吴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其在准备材料时随时沟通。


  然而,就在小吴准备材料的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了。基于疫情的严峻形势,大家都尽量居家,小吴与公证员电话联系称,遇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困难:因小吴的父亲与小吴的奶奶高某常年没有联系,他不知该去哪里开具奶奶高某的死亡证明,甚至连其真实姓名都不清楚。


  考虑到小吴父亲在公司还有几千万元的分红款需要继承,耽误一天就有数万元利息损失,公证程序并未因疫情而搁置,公证员立即联系小吴父亲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做好防护措施前往,最终从档案中查到了小吴奶奶高某的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小吴通过这些信息找到了奶奶高某销户的派出所,开出了死亡证明。


  正当此事脉络越来越清晰之时,又一个难题出现了。股权继承需要提交公司章程等材料,但小吴父亲所在的公司拒不配合,公证员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如果无法查明公司的股权构成、股东出资情况及公司章程中有无对股东资格继承的限制性规定,股权继承公证将无法进行下去。此时已到三月份,看着焦急的当事人,公证员及时调整了思路,希望通过公证处核实调取到公司章程。公证员多番联系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办法,最终,被同意由公证员携带公证执业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前往调取。


  当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很多单位居家办公或轮流值班。为了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公证员立即前往相关部门,用半天时间调取到了小吴父亲公司的全部工商备案材料。针对小吴爷爷和居某立的自书遗嘱,小吴又向公证员提交了法院确认遗嘱有效的判决书:法院确认小吴爷爷遗嘱有效,其遗产全部由孙子小吴继承。


  与此同时,公证员在审核小吴父亲公司章程时发现,章程中并没有对股东资格继承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于是,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当事人把其他所有材料一一备齐后,公证员马上安排小吴母子和居某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并尽快出具了公证书。拿到涉及股权继承、析产、声明等多项内容的几十份公证书时,小吴激动不已,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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