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证协会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2022年第五次(扩大)会议
- 发布时间:2022-05-28
一、提高政治站位
1、全市公证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深刻把握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党委的具体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和要求,强化防疫措施,加大防控力度,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2、全市各公证机构和公证协会要清醒认识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认真履行主体职责,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广大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高度关注疫情动态,自觉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法规政策,积极配合属地管理,时刻守护好安全健康的坚固防线。
二、加强党的领导
1、公证协会党委、各公证机构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四方责任”,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在公证行业得到坚决迅速贯彻落实。
2、行业各级党组织要动员组织各公证机构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协助开展群众工作。
3、行业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和发生疫情感染的从业人员,及时宣传公证行业党组织、党员、从业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凝聚起公证行业上下齐心、共克时艰、众志成城、共御疫情的强大正能量。
三、落实主体责任
2、各公证机构要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制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3、各公证机构要认真贯彻上级和属地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防控措施
3、各公证机构要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对机构人员和往来群众的防疫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配合属地做好防控工作。
4、各公证机构要及时报送单位人员疫情防控情况,及时排查疫情风险,加强疫苗接种宣传,确保本单位人员应接尽接。